服务
补发商标注册证书
当前位置: 首页 服务 商标版权 补发商标注册证书
补发商标注册证书

一、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补发《商标注册证》?

1.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的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遗失声明,发出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。

2.《商标注册证》破损的,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《商标注册证》交回商标局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发出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。


二、如何申请补办《商标注册证》注销?

1.客户提交材料,我所准备申请资料并递交申请-------最快1-5个工作日

2.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 --------- 最快1个月

3.商标局审查并下发证书 --------最快1-2个月


三、补办《商标注册证》客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?有什么要求?

客户资料: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。

要求:

1.申请人名称、申请人章戳(签字)处加盖的章戳(签字)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。

2.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、市、县等行政区划名称。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,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、市、县等行政区划的,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以填写通讯地址。

3.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,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。

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在“申请人章戳(签字)”处盖章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在此处签字。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。